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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卢荣军

震撼!愤然!自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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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9-8 09:15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唉........
发表于 2007-9-8 09:30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句话就是"打手".打手就是走狗!
发表于 2007-9-8 13:09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社会发展造成的两极分化,同时使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淡薄,物欲横流,作为一个好武的人应引以为耻,练武强身以武德为上,敬佩卢师付的武德修养,同时倡议练武之人,特别是教徒授艺应以武德为先,一个好的老师可以带出好的徒弟.所以师承相当重要.
发表于 2007-9-8 17:04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' i* p. d, n9 U% B* O
都是社会的草根,相煎何急?
  ^, s9 A$ w- E: F打手的悲哀在于一身功夫用错了地方。" z% R& P* o( H5 `9 E
有武当松溪派格言说的好:“为生民立命,为往圣继绝学,为万世开太平”
' N+ N: o9 K$ i1 M纠纠武夫尚知如此,何况受过教育的人呢。
: [8 L* R: G6 x& ?$ w1 q同时感叹,道德由先天本性,及后天潜移默化而形成,与受的教育程度无关,经常看到一些禽兽教授伸向学生的魔手,一些专家的怪论,不仅嘘然
发表于 2007-9-8 17:07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家伙迟早会象鬼脚七一样,没有价值时被遗弃。
小忽雷 该用户已被删除
发表于 2007-9-8 17:39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发表于 2007-9-8 22:01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通常是被陷害藉故點打者9 c& A' e7 ?) l  R# T8 x* a1 h* P
還有更陰險狠辣的 但見到實在很無力
' t7 `3 H  m, N0 \* N4 K. v* |0 y打不動講不得 為何要如此欺壓弱者呢
发表于 2007-9-10 17:03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希望这个论坛里朋友不是这种人
发表于 2007-9-10 19:00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是一名保安,我想像这样的保安那真的是保安的败类哦!我当保安3年没有欺负一个人,可却是被别人欺负哦!
发表于 2007-9-10 20:29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杂碎应该是当过兵的,真是丢解放军脸,还一遍报导也很气人,想问一下,现在社会风气怎么这个样子,中国是怎么了?$ u  U5 l! H8 F$ Z- v/ U
史上最弱智判决将把人性引向恶
; i, w' R& U6 @: L  S: k# w       时寒冰
: A: N) Z& P0 ?# e- v3 a' x* t5 W  e; T# ^/ S) L0 c, N  u% g: \4 n
    这是一份注定将被载入史册的判决书。 , h, x8 j7 U. H2 F' U( M
, D4 n& P2 M6 F! \8 K$ \9 I+ r' `
    先看事情的大致经过:2006年11月20日,彭宇在南京市某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,并送其去医院检查。不想,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,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,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,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。被拒绝后,老人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,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。此案惟一的目击证人陈先生当庭陈述,他看到的情况是: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,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。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,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。这时,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,上前帮忙,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,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,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。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。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,陈先生非常气愤,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,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。 8 M3 @' V* e; D0 L$ N
    这位徐老太太的儿子是一位警察。当彭向承办法官申请,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、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,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,无法提供。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。当事的派出所长说,“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,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,”并说,“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。”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,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。紧接着,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。在记者的追问下,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: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。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,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…… ' w$ |4 ?) ?& i: A3 h
     * l7 ]. c3 H$ c7 u. v$ S; @
    即使没有学过法律的人,根据常识也能感觉出此案的蹊跷之处。然而,法官却作出了史无前例的判决,裁定彭宇补偿原告(徐老太太)损失45876元,10日内给付。这份判决书当之无愧地成为天下奇文,下面一同赏析: 8 a+ X3 U4 g/ Q  V

+ w  j/ y; e4 i1 t% v+ B    南京鼓楼区法院认为,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。理由是:“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,老太太(原文为“原告”)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,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。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,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,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。”  
6 m1 U+ {- P4 l8 v    判决书继续说:“人被外力撞倒后,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,辨认相撞之人;如果撞人之人逃逸,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,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。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,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,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,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。而根据彭宇自认,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,从常理分析,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。”  ! j' Y0 t( w" y
    法院认为,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,“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,而不是好心相扶。”“如果被告是做好事,根据社会情理,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,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,然后自行离开。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,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,”判决书写道。
1 J, E' g& D+ Y% u/ L3 n# z( o    “如果不是他撞的,应该不会垫钱。”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,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,彭宇的解释是,“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,又说没带钱。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,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。”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。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:“在事发当天,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,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。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: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;彭宇认为是借款。”  
6 f7 Z- T% t( f: H0 V3 L# ^" N, V  M    “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,一般不会贸然借款。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,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,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,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。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,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,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。”  
& {" S$ A, h- Z4 D# _$ \3 f+ x6 _    “而如果撞伤了他人,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,”基于上述判断,法院认为,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,而是赔偿款。   
( q: [, N' n+ e! ~
4 A5 F  m% F: i. k' X& S+ e    放下彭宇到底是撞了人还是救了人不提,单就这份判决书而言,就可称得上史上最弱智判决书。这种判决是对法律的彻底的颠覆和背叛!是对法律的公然强暴和亵渎!这种凭借想像力和推理判案的做法,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倒退,是对人类良知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蚕食和破坏! " Y( m5 \/ p; E) x' Y
    法官断案,要求“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”,然而,这些判决书从头到尾都在用推理和猜测的口吻表述,这哪里是一份判决书?分明就是一部充满奇特想像力的小说,光天化日之下,法院竟然启用一位不入流的文学青年来断案!我靠!!!     # [( [! k- @: O8 n
    这份史上最弱智判决侮辱了国人的智商!   P$ f+ B. q  F* {1 E& h, L
    窃以为,即使换只狗坐在法官的位置上,也不至于犯下如此匪夷所思的错误,因为,它不拥有那种奇特至极的怪异智慧和思维方式! 0 ]. l- M7 V6 C  F! ~/ C  p, ?
    老太太跌倒了,别人去救,法官就能得出“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”的结论,在这个法官心目中,我们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黑暗啊!人心该是何等恶毒!倘若今后这位法官的老娘跌倒,因无人相救而亡,这位法官还有理由埋怨社会缺乏爱心吗?不,人们的爱心正是被这种白痴和弱智的混账判决给葬送了啊! / T/ b9 h. Z" H
    我做记者十多年,见过不少冤屈,但从来没有一份判决令我如此愤怒。这份判决书的危害在于,它彻底地以法的形式摧毁人们的爱心!它在明目张胆地把人心引向恶!它告诫人们,见人危难千万不要相救,否则将引火烧身,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痛苦和灾难。这种错误的引导显然是违背公理、违背大道的。如果人人自保,人人见死不救、见危不助,我们这个社会该是多么的冷酷!我们这个社会现在的问题不是爱心泛滥,而是私心泛滥啊!我们建设和谐社会,需要的是对爱的倡导而不是对爱和善的绞杀。任何一个有公心的人都应该明白,我们目前的社会对爱和善的企盼是何等的焦渴和强烈! ) n( K# |# `$ w  O! Z& \
    我的愤怒在于,这种弱智的判决与我毕生追求的公心思想完全背离,它犹如一把剑,深深地刺伤我,令我痛楚难忍,让我条件反射般作出最愤怒的反应! 6 {9 k( c% e) B8 e
    依照想像力裁决案件是非常危险的。
' H1 r- m% [/ W: w2 C* d1 Y    如果本人也依照该法官的思路想象下去会发生什么?这位法官出生的时候也许被驴踢伤了脑壳,或受过严重惊吓,不然,拿出如此判决书“显然与情理相悖”;这位法官也许从中得到了什么好处,不然,拿出如此判决书“显然与情理相悖”……这样可以一直推理下去。如果第一个推理成立,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,对法院系统组织一次彻底的检查,凡智商为负数,出生后有被驴踢伤脑壳病史、受过严重惊吓的家伙,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,以防止类似丢人现眼的弱智判决沦为这个时代的笑柄。同时,应该彻查为这类法官发放证书的相关责任人,为何将如此脑子不够用的家伙引入法院系统。
) _" B" d3 a! q  O! \5 u+ g& w    我还建议对此案进行重审,严查背后有无作伪证、外力干预司法甚至腐败等问题,要以令人信服的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,还善良人以清白,把恶人的狰狞面目昭示于天下,维护法律的尊严,捍卫人类的公理和道德底线! - x8 K" ]7 d- x2 o
    如果有法官认为本人此文所言“显然与情理相悖”,欢迎法官去法院起诉,时寒冰即为本人真名。By the way,提醒该法官,根据举证责任,要告我首先证明我写的那个脑壳被驴踢过的家伙就是你,你要出示出生证明和被驴踢过的医疗鉴定、还有智商为负数的医疗鉴定。我不相信我正好倒霉透顶,又在法庭上碰见一位想像力奇特的文学青年,在还没有看清楚我长得帅不帅的情况下就判我败诉!(注明:文中楷体部分是引用的媒体公开报道)
发表于 2007-9-11 21:08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#30 incisor2008 的帖子

良心呢?有些人的良心让狗吃了!
 楼主| 发表于 2007-9-11 22:29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展和谐社会,就得人人自律~
发表于 2007-9-12 09:51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现在这种人太多了
发表于 2007-9-12 15:10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(禁语),社会被这些败类搞的一团糟,本来好人就难得,更不敢做了。这类事情不是个例,听说过很多。
发表于 2007-9-13 08:27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弱势群体总是被“打”的,呼吁更多的有“术”之士见义勇为啊!!!
发表于 2007-9-13 09:06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比黑社会更黑 比旧社会更苦 连老弱病残的都打.应该给他教训.
发表于 2007-9-14 16:07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macro074251 于 2007-9-13 08:27 发表 ) O- u9 }  A& U: F) P8 `
弱势群体总是被“打”的,呼吁更多的有“术”之士见义勇为啊!!!

! Q. n2 E- ]) N* F4 n# S1 J! S4 P- l同感。:em01:
发表于 2007-9-14 19:53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明白,我一直不明白我国的人大代表究竟有什么用..究竟代表了人民的什么....其实很多事情都是靠媒体的揭露,才令某些人不敢太放肆.但我国媒体的力量实在太有限了."意见接受,行动照旧",这句话针对某些人来说,是多么的见血啊.:L
' y" i- R8 E9 e3 k' _! }' H) }5 N; q要是我说的过火了.斑竹可以删掉.
发表于 2007-9-21 02:38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
呵呵!我在上海工作,见得多了!

见得多--人也就麻木了!不过自己还是想---要是学会五百钱的话,就应该给他们点教训!不过我很佩服卢大哥的武德!就象一位已经仙逝的恩师说的那样--功高,德不一定高,但是德高,功一定高!:em17: :em17:
发表于 2007-9-22 22:36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卢荣军 于 2007-9-7 20:12 发表
- Z( d2 f& w  c$ c3 w& j% t/ J本人有一件事情,让我几年都想发疯,我真想搞死他全家。。。。。。。。为此我早晚不停的练功,上班有空练,晚上睡不着也练,,,,,!

- D) W/ g, d$ {! w9 d
9 d7 a% j$ I; ]' }: L
2 f% w, v5 {% j7 P% ~卢老师应该是从小练功的吧,怎么、还会受人气呢?
( i( g+ z6 {! G# b. @# E望老师解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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